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全面体现学院的办学水平、办学实力和办学特色,不断扩大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网站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学生工作、行政管理和学院宣传等工作的情况介绍与动态发布,重点服务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
第二条:在学院党委书记领导下开展学院网站建设,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和正面宣传的原则。
第三条:所发布的信息由网络管理员统一录入或制作,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发布,必须内容新颖、充实、客观,文字信息及时、规范、准确。网络管理员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网络信息安全员负责网站的安全。
第四条:学院网站密码应由网站管理员保管,不得外泄。任何人不得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和违法违纪的言论,一经发现,网络管理员必须立即删除,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网站管理员定期对学院网站进行维护管理,防止病毒入侵和黑客袭击,保护学院网站安全。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