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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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水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一、成员组成

主席李广丽

副主席:杨奇慧

秘书胡章喜

组成人员陈华谱、邓君明、梁海鹰、田昌绪、李忠炉、王蓓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1)审查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者资格;

2)提出建议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审查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4)推荐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名单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5)审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评选和推荐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7)提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建议;

8)受理有关学位的申诉、异议;

9)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研究和处理其他有关学位事项。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事规则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事规则参照《广东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校研究生〔20199号)第四章。

                                  水产学院

                                202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