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水产学科立足广东、面向南海,以热带亚热带水生经济动物为研究对象,以解决制约南海渔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短缺、产品品质与安全、环境污染、近海渔业资源衰退、渔业装备设施落后”等共性瓶颈问题为目标,围绕主导品种选育、重大疫病防控、高效环保饲料、健康养殖技术、珍珠培育与加工、渔业资源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等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研究。本学科是广东省高峰学科、攀峰重点学科、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以本学科为主要支撑的动物学与植物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努力践行“大食物观”,瞄准南海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发展,聚焦海水种业“卡脖子”难题,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地。
目前,本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37人,与多家科研院所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本学科设置5个方向,分别为:水产动物繁育与养殖、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水产动物免疫与病害防控、水产生物技术、海洋渔业资源与保护。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等上级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水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线下(现场)考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选拔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水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三)回避制度
水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水产学科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组织管理
水产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广丽
副组长:王海燕、邓岳文
组员: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博士点负责人、学院纪委负责人为组员
三、资格审查
水产学院按照学校及学科的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材料审核结果和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名单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s://scxy.gdo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9日,具体请留意本学院网页有关通知。
1.专业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水产专业理论、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专业素质笔试(一门):
《水产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两门):
《水产养殖生态学》《渔业资源与渔场学》
加试科目不计入专业素质笔试分数和综合考核成绩,但必须满足及格要求。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包括英语口语交流、专业文献现场翻译等)。
3.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每位考生须准备5-10分钟的PPT并进行讲解,学科面试专家组进行提问,具体总时长以学院最后通知为准。PPT内容应包含: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知与设想等。
五、拟录取
1.按照专业素质笔试成绩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
2.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组织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招生计划指标内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生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20%)。录取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调整。
3.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意向者方可拟录取。
4.学院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与研究生院商定是否开展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5.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个人违纪违规信息。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体检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信息公开
我院将在官方网页向社会公开水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公示的信息如下:
(一)本工作方案。
(二)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考生名单、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等信息参考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信息。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2.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原件将于综合考核环节复审,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3.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及学校文件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水产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水产学院网站的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九、学院联系方式
朱老师0759-2383373,邮箱zhuxwen@gdou.edu.cn
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海大水院研究生
水产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