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校研究生〔2023〕1号)《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校研究生〔2023〕19号)的通知的规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线下(现场)考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三)回避制度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学院和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督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博士点负责人、学院纪委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招生学科博士研究生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制定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原则、程序、内容、评价标准和争议处理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方案需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开,并于5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1.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2名以上在编教师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综合考核小组设秘书2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招生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委委员、导师代表及组织员为组成成员。招生监督小组履行招生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工作,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综合考核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组织所有参与综合考核工作的教师在考试前签订承诺书,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四)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科的招生综合考核结果负责,对于参加综合考核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考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须根据实际情况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学院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具体参照《广东海洋大学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三、资格审查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页上按照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分类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请于5月30日12:00-6月5日24: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信息是否有误),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每场开考前均由监考人员查验,与考试无关的物件(如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等)禁止带入考试现场。
五、招生计划
按照学校研招办下达水产学院2023年博士生指标为14名(暂定),其中定向生不超过20%(≦2人)
六、招生考试安排
(一)日程安排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负责单位 |
报到 |
6月5日上午9:00-11:00 |
水产楼216 |
水产学院 |
专业素质笔试 |
6月5日下午14:30-16:30 |
水产楼109(水产楼216备用) |
水产学院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6月6日上午9:00-14:00 |
水产楼2208(候考室水产楼109) |
水产学院 |
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 |
6月6日上午8:30-16:30 |
水产楼216(候考室水产楼109) |
水产学院 |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含笔试、面试)均采用线下(现场)考试。
1.专业素质笔试
《水产学综合》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按照招生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专业素质笔试总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学院组织考核小组独立开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内容为专业文献现场翻译,日常交流等。
3.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状况和业务能力等。由学科综合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并进行书面记录。面试须由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拟录取
1.按照专业素质笔试成绩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
2.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指标内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招收定向就业生不得超过当年招生名额的20%。最终录取指标以学校公布为准。
3.进入拟录取名单排序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意向者方可确定为拟录取。
4.学院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与研究生院商定是否开展下一次批次的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5.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真实信息;
(6)违反教育部等相关考试规定。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体检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官方网页向社会公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学院公示的信息如下:
(一)本工作方案。
(二)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三)考生考核结果。
九、其他
本方案由水产学院负责解释,报研究生院备案。其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广东海洋大学等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监督电话:0759-2383373。
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