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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院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通知

作者:孔沛球 发布日期:2023-05-24 审核: 来源:学校纪委监察室 浏览量:

为纵深推动学院教育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学院纪委办建立违规行为举报渠道,现予以公布。

一、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内容

1.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2.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3.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4.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5.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6.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7.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8.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9.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10.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1.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举报方式

来访地址:广东海洋大学兴海楼309室

来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纪委办

邮政编码:524088

举报邮箱:scxyjwb@gdou.edu.cn

举报电话:0759-2383236

联系人:孔沛球 


                                             水产学院纪委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