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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南粤清风 发布日期:2022-09-09 审核: 来源:南粤清风 浏览量:

2022年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严密防范“四风”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省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梅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俊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俊钦先后收受林某等6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52万元、港币56万元以及价值45万元的高档家具。陈俊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陈俊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业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至2018年,李业章在带队对某县级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期间,先后5次接受该市时任市长黄某和私营企业主谭某等人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食用高档食材。李业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李业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广东警官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范秀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范秀燎先后4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向某在其公司饭堂安排的宴请。2013年至2019年,范秀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陈某等人所送礼金共计7.75万元。范秀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范秀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余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1年,余刚先后收受陈某等9名下属所送礼金共计65.9万元,以及价值49.2万元的高档音响、红木家具等物品。余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余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阳江阳春市原副市长何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何梅在春节、中秋节等节点,先后收受7名公职人员和2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38.46万元,以及名牌包、衣服、化妆品等礼品。何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何梅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六、清远市清城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达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0年,刘达维在春节、中秋节等节点,先后10次接受私人企业主霍某在其私人农庄安排的宴请,同时每次收受霍某所送港币3万元,共计港币30万元。刘达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刘达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充分印证了“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有关人员被严肃查处,教训极其深刻。在中秋、国庆节假来临之际,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工作部署,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防范在前,严肃进行警示教育、约谈提醒、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廉洁过节、勤俭过节,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突出节日特点,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公车私用等顽瘴痼疾强化监督,对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的问题从严查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新风正气,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