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导师: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水产学科2024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范围
经我校批准发文公布的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从 2024 年 9 月 1日计算,年龄距离法定规定退休年龄至少能完整培养指导一届研究生,即硕士生导师 2027 年 8 月 31 日后退休,博士生导师 2028 年 8月 31 日后退休。博士生导师且业绩成果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但要确保完整指导研究生至毕业(需由导师提出申请理由和承诺并签名)。所有导师(含外单位)必须参加我校导师资格审核后方可有资格招生。
二、审核依据
按照《关于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类别分别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于 12 月 6 日前向学院提出招生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注意:外单位到时请盖章签字扫描发送到scxyxkjs@gdou.edu.cn,纸质版由校内相关老师代为提交;招生资格审核表双面打印成一张,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不允许超页;资格审核汇总表请分别填写博导、学硕、专硕对应表格,不需要提供纸质版,若因申请人不按要求填写导致汇总不完整影响下年度招生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本学院网页公示。
(三)学校复核公布。
四、其他
(一)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与奖励办法》校研究生〔2021〕17号规定,获评后两年内:优秀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免于审核(未达到退休年龄,且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获表彰导师只需要填写导师资格审查表,在表中备注获得优秀研究生导师,免于提交附件材料。
(二)“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三)我院研究生专业分为水产(博士、学硕)、渔业发展(专硕),请按要求填写规范。
(四)申报人在账科研经费通过个人财务系统截图,截图要清晰,且统计在内科研项目经费用红色标注,统计在账科研经费节点为2023年 11 月 30 日。截图需显示信息内容完整、清晰。外单位人员请提供单位财务盖章的经费证明。
(五)不接受用QQ或者微信等方式发送审核材料。
纸版材料报送地点:兴海楼309,电子版发送至scxyxkjs@gdou.edu.cn。
办公电话:2383373,2383236;联系人:朱老师、黄老师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2.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汇总表
3.关于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4.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1〕23号
水产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