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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朱晓闻   更新时间:2023-03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校研究生〔20239号)以及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行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数

复试比例

备注

是否接收调剂

090800

水产

待定

第一志愿:达A类国家线考生全部参加

调剂:不低于

1:1.2

0105研究方向

095134

渔业发展

待定

0103研究方向

04渔业管理方向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下达至各招生专业招生,请密切留意我院网页最新通知。学校和学院保留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材料要求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四、复试安排(二)资格审查”,网页链接如下:

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5741.htm

(二)材料下载,详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内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 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复试考生名单

(一)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

调剂考生

调剂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6日。如有需要开展多批次的调剂,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调剂基本要求。

2)我院相关学位点针对调剂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调剂专业代码

调剂专业名称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要求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学科)要求及初试科目要求

其他要求

090800

水产

09

一志愿专业为农学相关

本科为水产大类、生物科学大类、动物科学大类等相关和相近专业优先。

095134

渔业发展

09

一志愿专业为农学相关

本科为水产大类、生物科学大类、动物科学大类等相关和相近专业优先。

3.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择优复试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2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将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

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五、复试安排

(一)报到、资格审查

所在校区:湖光校区

具体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水产楼216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一志愿考生202343

(二)第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安排:

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43日下午和晚上)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候考室地点

复试考核项目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090800

水产

水产楼 109

1.专业课知识考核

44

08:30-17:00

水产楼216322517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

水产楼2092208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水产楼216322517

(二)调剂考生按各批次分别进行复试,报到时间、复试时间待定,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研招网站内消息(第一批调剂生拟安排在412-15日进行复试)。

六、拟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类别、学位点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本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举例:

1.初试满分为500的学位点: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满分为300的学位点(公共管理硕士):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某学位点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方案递补录取。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真实信息。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四)体检

体检项目一般包含以下几类:

1.内科:血压、心肺腹等查体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结、甲状腺、皮肤、脊柱等查体

3.五官科:视力、辨色力、听力、口腔

4.验科: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

5.放射科:胸片

具体体检要求请于体检前向体检医院咨询。

考生自行至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原件须在学院拟录取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温馨提示: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拟录取学院,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信息公开

我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我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其他

(一)我校与广东省农科院、湛江湾实验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科学院、广西科学院、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东恒兴集团(现代产业学院)、西藏水产所、江苏省淡水所、广东水产学会等,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若干名(具体以学院最终发布信息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我校学籍,由我校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培养与管理,除享受我校在校生待遇外,联合培养单位另配套相应待遇,毕业时按照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本实施细则依据《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

(三)本细则如与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其政策为准。

(四)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59-2383373

学院咨询邮箱:gdouzxw@126.com

学院监督电话:0759-2383236

(五)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进入我校湖光校区。

(六)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交通、住宿规划,沿途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水产学院


                                                                                                                                   2023 328


附件1: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2:一志愿入围复试考生名单